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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宿迁市第五届“十大科技之星”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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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宿迁市第五届“十大科技之星”申报遴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从事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普及推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参与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年来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完成者或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发明人和专利实施人; (二)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创业成果突出的领军人才,推进科技进步成绩显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领导者或科技管理人员; (四)长期坚持从事科技普及与推广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五)在防疫抗疫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卫科技工作者。 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不参与申报: (一)已获得宿迁市“十大科技之星”称号的; (二)获省委、省政府以上同类称号的。 二、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1人。 (二)申报材料 1.《宿迁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表》一式2份,并报送电子版; 2.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主要论文、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奖励证书等。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综合科。 地 址:行政楼203室 E-mail:sqxykjc@qq.com 电 话:84203060 联系人:陆敬科
附件:《宿迁市第五届“十大科技之星”推荐表》
科技处 人事处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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